论自由

作者:美赫巴巴发布于 2024年4月10日

古往今来,人类对自由的呼声不断高涨。热爱与追求自由是人类的主要特征,无论种族、时代、国籍或地域。尽管数千年来,自由一直是探索中人类的口号,但完全懂得真正自由含义的人却寥寥无几。出于对真正自由性质和条件的片面理解,很多人争取相对的自由。因此,不同的人根据各自的价值观,渴望不同类型的自由。

在不同生活领域所追求的自由都是相对的,并且往往涉及到人所希望的生存类型。例如,与国家认同者本能地争取民族或政治自由;受经济考量驱使者争取经济自由;由宗教动机启迪者争取宗教自由;对某种社会或文化意识形态拥护者争取行动或言论自由。

这些有限目标所带来的局部自由都是虚幻的,只能算得上一种相对状态,随时都可能发生令人不安的反转情况。这是一种无知的自由,充其量只有短暂的和平富足和一时的缓解享受。

不论物质束缚的好坏,灵性自由总是随手可得。这是因为无论是否被人类意识充分体验,人与生俱来的灵性自由是永恒、无限、不变的。

很少有人认识到这才是基本的自由。唯有这种自由才能给各种相对自由赋予真正的价值,因为最终这些相对自由都溶解于灵性自由。倘若未能赢得灵性自由,即使自由生活的外部条件完全得到满足与保证,人心仍会处于束缚状态。

外部的相对自由不可避免地受到个体之间的交往所制约。因而外部自由受制于团体、社区和国家生活的重新定义与限制。国家权利因为与他国权利的重叠,又难免受到裁决和暴力调整。一切层面的所谓权利的调整,都根本无法在自然的利益领域和控制原则范围之内得到最终解决。因此,个人和国家都必须自觉不自觉地借鉴更可靠的自由概念来处理这些权利。

国家、经济、宗教和文化自由是二元存在的反映。这些自由仅仅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并且不断受到无端的调整。这种自由即便通过不懈努力被嬴得,也不可能持久,因为其赖以生存的外部条件本身会发生恶化。

只有灵性自由才是绝对、无限的;一旦通过不懈努力赢得,便永远地赢得。因为灵性自由虽然能够并且确实在二元存在中表现自身,但却是建立于“众生神圣一体”认识的基础上,并且由该认识所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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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性自由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完全摆脱欲望。欲望通过执着于实现欲望的条件来束缚生活。没有了欲望,就没有了依赖,也就没有了局限。

只有不再受任何内在强迫的推拉,个体才会获得真正自由。把欲望消耗殆尽时,才会有自由。也是在此,至师必不可少,因为他能够帮助减轻在消磨和放弃欲望过程中的沉重负担。

个体化灵魂冲破欲望盔甲时,便将自己从身心和自我的虚幻束缚中解放出来。这就是带来众生一体之终极证悟和结束一切怀疑担忧的灵性自由。

完全有意识地永远体验灵性自由,是一切众生和个体的必然和终极目的。

然而,放弃二元对意识的控制却不是轻而易举之事。人可得到的舒适和快乐越多,推动其放弃获取哪怕暂时快乐的力量就越小。但他最终必须内在放弃,让意识完全集中于对内在大我(灵魂)及其真正存在的一切幸福自由的体验上。

这就是为什么神最爱所谓的穷困无助者。越无助无靠,就会也应该会越依赖神的帮助;这种帮助总是比对它的真诚迫切渴望来得更为及时。束缚越大,通过完全有意识地体验本来的永恒自由来获得迅速、永久解脱的机会就越大。大我(灵魂)的无限永恒自由,永恒无限地存在于一切众生,并且对人人平等,不分阶层、信仰或国籍。

灵性自由能够并且确实超越所有二元幻象,因为神圣一体性永远是神圣一体性,先于无始之始,后于无终之终。与之相反,一切物质束缚自始至终都是幻象,就连其虚幻存在都依赖于灵魂的永恒灵性自由之作用。

只有在灵性自由中,才会拥有持久的幸福和无碍的自知;只有在灵性自由中,才能获得对证悟真理的无上确信;只有在灵性自由中,才能终结悲哀与局限;只有在灵性自由中,才能为众生而活,又在一切活动中保持超然。

任何次要类型的自由都如同在沙上筑屋;任何次要类型的成就都充满对腐朽的恐惧。因此,没有比灵性自由更伟大的馈赠;没有比帮助他人获得灵性自由更重要的任务。那些认识到灵性自由的无上意义者,不仅必须为自己争取灵性自由,还必须分担神赐的责任——帮助他人赢得这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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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一个人富有还是贫穷、受过高等教育还是一字不识,对他唯一真正的帮助是给他完美的希望:人人都有永远摆脱一切束缚的真正平等机会。

帮助他人获得灵性自由与其他类型的帮助相当不同。对饥饿者可提供食物,他们只需张口吃;对缺衣者可提供衣服,他们只需穿上身;对无家者可提供房屋,他们只需住进去。但是对那些深受灵性束缚折磨者,除了神恩之外,根本没有立即缓解其痛苦的现成方法。

一般来说,必须通过对低我及其欲望的警惕和不断战胜来赢取灵性自由。那些愿意在真理事业者中帮助承担重负者,不仅有责任自身实现目标,还有责任在他人前进的每一步给予爱和理解。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法能够分担他们的重负。

唯有至师才能真正帮助人类实现完美的灵性自由愿望,因为他已经完全有意识地摆脱自我,同时又充分意识到二元幻象。只有从他那里才能得到真正和重要帮助,因为他已经百分之百地体验灵性自由真理,并且百分之百地确信这种真理。这样的至师既能够解除人类的“即时无知”,也能够解除个体的“持续无知”。

然而来自至师的直接帮助却很罕见。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尽其所能在生活各个领域帮助他人;不过首先,他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防止发展出施恩予人感或让对方感到受惠于人。而这最好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纯爱感受来实现。

这种无私之爱源于深刻的认识:就是每一个个体都已经在获得完全的人类意识之时,抵达同一个无限神圣一体门槛;因而每一个人都拥有真正同等的灵性机会,获得潜在于自身也潜在于他人的灵性自由一体性。

尽管你在帮助别人时,可能已经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来避免产生施恩予人感,但是毫无疑问,这种因素仍有各种机会通过给予者或接受者在某种程度上进入。尽管如此,不应让这成为你在提供可提供服务时犹豫不决的原因。向他人提供帮助虽然可能对给予者和接受者双方造成无休止的痛苦,但你仍然必须像满足自身需要一样,认真地帮助同类。

在向受苦受难的人类提供帮助方面,还有些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暂时救济与永久救济。通常必须做出明确的选择。如果即刻缓解有可能把可救病例变成不可救病例,或将疾病传染给他人,还要坚持即刻缓解并且拒绝尝试永久治疗,则是不可思议的。

拆东墙补西墙,同样没有真正价值。通过让一端痛苦来救济另一端,毫无意义。

可怜受苦受压迫者,也没有实际意义。这种怜悯表现本身就是无知表现,因为怜悯无不是基于对人人平等拥有永恒自由能力的无意识否认。至于丰衣足食和受过良好教育者最能找到上帝这种神话,更是无稽之谈。相反,相比受困于物质需求者,所谓的富人更容易受到短暂舒适和易变资源的束缚。

神最爱受苦人。所以,强调他们的无助是对其真正恩典地位的无知表现。与其让他们越来越考虑自身的无助,不如帮助他们越来越走近神。

与其强调一些人的局限性,不如把重点放在一切人的局限性上。与其强调“我”需要帮助“你”,或者“你”需要帮助“我”,不如说“我们”帮助“我们”。与其让我们自己和他人感到无助,不如让我们变得乐于助人,并且帮助别人变得乐于助人。

人与人之间在物质资源或身体禀赋方面的相对差异,如同尘埃一样消失于无限伟大的内在大我资源——所有人的宝库。必须时刻提醒人类,每一个男女与生俱来的权利是获得其本来的自由。这能够实现,迟早也一定实现。否则,就无法永远逃脱二元造成的日常问题。

必须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现在的生活是一条不断的冲突链,构成这条链的是德行与罪恶、服务与暴政等等对立体验;只要他们不通过体验自身真我来消灭无知,这条链就绝不会永远结束。

最好的帮助是通过给人提供工作,让他感到适合做工作,除了身体完全无助的情况之外。但从灵性的观点看,即便这种帮助也是多余的。可向人类提供的最好帮助是让人感受到他与生俱来的神性,使他明白生命的唯一目的就是爱神,以便完全有意识地与神合一。

为了帮助人类摆脱灵性枷锁和获得灵性自由,再大的牺牲也不算大。唯此才能给众生带来和平——这种和平由不可战胜的博爱感所维系,由对(作为同一个存在之不同表现的)众生无保留的爱所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