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性质与终结(二)

作者:美赫巴巴发布于 2011年4月29日

第二部分
自我是对分别性的肯定

自我肯定分别性

自我是对分别性的肯定并采取多种方式:表现为持续的自觉回忆,比如“我做了这,我做了那;我感受了这,我感受了那;我想过这,我想过那。”或者通过计划来表现以自我为主的愿望,比如“我将做这,我将做那;我将感受这,我将感受那;我将想这,我将想那。”再或者在当前,自我表现为强烈的独特感,坚持与其他意识中心的区别。自我虽然暂时满足了作为一个意识中心的有用目的,但是作为对分别性的肯定,却构成灵性解放和意识觉悟的主要障碍。

自我以排他为食粮

自我通过欲望、仇恨、嗔怒、恐惧或者妒嫉来肯定其分别性。一个人渴望别人陪伴时,就会深切意识到分离感,强烈感受自身的分别存在。当渴望强烈得无法排解时,同他人的分离感也最尖锐。人在仇恨与嗔怒中可以说把对方逐出个人的生命,不仅视之为异己,还视之为自我兴盛的敌人。恐惧也是肯定分别性的微妙形式,存在于二元意识猖獗之处。恐惧充当“我”和“你”之间的厚重屏障,不仅滋养对他人的高度不信任,而且不可避免地造成意识萎缩,以致于把另一个生命排除在自身生活之外。因此,不但是对其他灵魂,就是对神,都应当爱而非惧。害怕神或其显现形式乃是加强二元;爱神及其显现形式乃是削弱二元。

嫉妒强化自我

分别感在妒嫉中得到最尖锐的表现。人类灵魂深处有一种渴望爱和认同其他灵魂的迫切需要;但是只要有欲、恨、嗔、惧,这种需要就无法实现。人妒嫉时,除了与人认同的迫切需要未能满足之外,还觉得自己所追求的对象被另一人成功地认同。从而产生对这两个人的长久无法调和抵触,因为他们发展出他希望据为己有的关系。欲、恨、惧、妒之类的一切排他情感,都导致生活的狭隘和意识的局限,成为直接肯定分别和自我的工具。

通过爱削弱自我

源自排他或分别存在观念的每个念头、感受或行为都束缚人。所有的体验——无论大小,所有的愿望——无论好坏,都制造大量印象,滋养“我”感。唯一能够削弱自我的体验是爱的体验,唯一能够缓解分别感的愿望是同至爱合一的渴望。欲、恨、嗔、惧、妒全都是排他的态度,在个人和其余生命之间制造鸿沟。唯有爱才是包容的态度,帮助弥合这种人为和自造的鸿沟,冲破虚妄分别障碍。爱者也渴望,但他渴望同至爱合一。在追求或体验同至爱合一时,“我”感变得虚弱。在爱中,“我”不去考虑保护自己,恰如飞蛾不怕在火中焚烧。自我是对与人分别的肯定,爱是对与人一体的肯定。因此自我只有通过真爱才能溶化。

自我由欲望构成

自我通过各种各样的欲望得以实现。不能满足欲望等于自我的失败。获得欲望对象就是自我的成功。通过满足和未满足的欲望,自我都被强化;甚至蜂拥欲望的相对平息也让自我通过感到无欲来坚持分别倾向。不过,当欲望都真正停止时,也不再有以任何形式坚持分别的欲望。无欲的自由带来自我的终结。自我柴捆由形形色色的欲望束薪组成,这些束薪的打破等于自我的歼灭。

自我的根源

然而,从意识中消除自我的问题是很复杂的,因为自我的根源都以潜在倾向的形式存在于潜意识心;这些潜在倾向又不总为显意识所及。显意识有限自我只是整个自我的一小部分。自我就好比漂浮在海面的冰山一角;大约有七分之一的冰山露出水面,为旁观者所见;大部分冰山浸没于水中,不为旁观者所见。自我也同样只有一小部分以“显我”的形式呈现于意识,大部分都浸没于潜意识心的晦暗不明庇护所。

自我的混杂构成

即使呈现于意识的显我,也绝非一个和谐整体;它能够并确实成为各种对立倾向冲突的角斗场。不过显我容许冲突倾向同时出现的能力有限。两人之间至少讲话才能进入辩论;若无话可说,就无法在共同基础上争吵。同样,能够进入有意识冲突的两个不同倾向也必须有某种共同基础;若互不相干,它们即使作为相互冲突的倾向,也无法进入意识角斗场;只得继续浸没于潜意识心,直到通过有意识心的各种活动所施加的压力而得到调节。

显我与暗我

虽然整个自我的构成在根本上是混杂的,但是有意识的显我却没有潜意识心的暗我混杂。相比试图进入意识的孤立潜意识倾向,显我发挥着一个可畏整体的作用。因此,显意识的有组织自我成为一种抑制,无限期地阻止暗我的若干成分进入意识。自我的所有问题只能通过理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因此只有当自我的所有成分都穿过理智意识之火时,才有可能彻底消灭自我。

强化冲突与永久和谐

理智意识对显我成分的作用很重要,但理智意识本身却不足以带来理想结果。必须以某种方式把潜意识心的暗我成分提到意识的表层,成为显我部分,之后服从理智意识的作用。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以某种方式削弱显我,以便让那些迄今无法进入意识角斗场的欲望和倾向进入意识。这种对受遏制的倾向的释放,自然会增加显我中的混乱与冲突。因此自我的消失常常由有意识心之角斗场的冲突强化而非缓解所伴随。不过,在不妥协尖锐斗争的终点,是整个自我冰山融化后的真正平衡与永久和谐状态。

自我靠对立而生存

从潜意识深层挖掘出隐埋的自我根源,使之暴露于意识之光,是自我消灭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在欲望进入意识的角斗场之后,明智地对待这些欲望。对显意识成分的处理过程绝非简单明了,这是因为显我倾向于通过对立两面体验的任何一面维持生命。倘若被理智意识的强烈作用逐出一个对立面,自我就倾向于转移到另一个极端,以此来继续生存。就这样,自我通过相反两面体验的反复交替,巧妙地躲开理智意识的进攻,并且试图延续自身。

自我是多头怪

自我是多头怪并以无数方式表现自身。自我能够靠任何类型的无知存活下去。骄傲是自我主义赖以表现的特殊情感。一个人会以最不重要和无聊的事情为荣。比如,有人把指甲留到不正常的长度并且精心保护,不顾给自己带来种种不便:只是为了证明与众不同。自我必须以荒诞手段夸大其成就才能存活下去。社会上通过炫耀自己来直接坚持自我的事例比比皆是;但如果这种坚持受到行为规范的禁止,自我便通过诽谤他人来寻求同样结果。把他人描绘成邪恶是为了通过比较来美化自己。自我原本想做那些事情,只是出于其他原因而放弃了。

自我的花招

受自我延续原理的激发,自我倾向于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方式来生存发展。若在一个方向碰壁,便转到另一个方向寻求弥补。若被灵性理念和行动浪潮所压倒,自我甚至会抓住这些旨在消灭自我的力量。当一个人为减轻可怕的自我重负,试图培养谦卑并取得成功时,自我便以惊人的敏捷度转移到这个谦卑品质上。反复用 “我重灵性”之类的声明来延续自身,如同起初用“我对灵性不感兴趣”之类的声明来达到同样目的一样。因而产生了可被称作“灵性自我”的东西,也就是通过获取被认为好和高度灵性的事物来体验分别性的自我。从真正的灵性角度来看,这种灵性自我就跟不加矫饰的原始赤裸自我一样具有束缚性。

游击战

事实上,在道路的更高阶段,自我不用公开的方式维系自身,而是躲在那些旨在削弱自我的事物里。这些战术很像游击战且最难对付。因此从意识中驱逐自我必定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也不能采用千篇一律的方法。自我的性质很复杂,也需要用同样复杂的方法消灭。自我具有几乎无限的自保自欺潜力,求道者发现自己无法处理不断冒出的自我新形式。只有依靠至师的帮助和恩典才有望成功地对付自我的骗人把戏。

大师是最后救援

大多数情况中,求道者只有被迫认识到其所有努力都无济于事时,才去接近大师。依靠自己,他不能朝隐约看见和寻求的目标前进一步。自我的顽固坚持使他恼火。他清楚地感悟到自己的无助,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向大师臣服。求道者的自我臣服等于公开承认自己完全放弃了单独对付自我问题的希望,从此完全依赖大师。就像在说,“我无力结束这个自我的讨厌存在。因而指望您干预并消灭它。”不过,结果是这一步比所有其他削弱消灭自我的方法都更有效。当构成自我的无知通过大师的恩典被消除时,真理(也就是整个创世的目标)就会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