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U. V. 1-9 20-12-1923
(1) 内在的神
两物结合产生第三物,乃是公理(Siddhanta)。婚姻中,一男一女结合产生第三物——孩子。我们自己也有两物——身体和吉瓦(生命),代表阴(Prakriti)和阳(Purusha)——妻子和丈夫;它们的“婚姻”,它们的结合,从我们存在之始就在那里了。这种结合将产生第三物——神;实际上当这种结合得以完成、也就是我们诞生的那一刻,神就产生了,但我们对此并未察觉。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这样的:欲望(Vasana)产生身体和吉瓦,身体和吉瓦又以不当的方式利用——更确切地说是滥用欲望对象,结果致使那种结合所产生的神被遮蔽,变得不可见,无法体验;换句话说,我们自身就是神,但却因执着于欲望而不能体验那种状态。我们习惯于滥用欲望对象,以致那些习惯让我们无法体验神。我们若能学会随意盖上和揭开,更准确地说是放上和移去这个遮蔽神的面纱,就会永远留在神的状态。
举个例子,要得到美味的阿尔凡索(Alphanso)芒果,我们需要两样东西——芒果树和嫁接枝。我们把枝条嫁接到树上。到了一定的时候,枝条成活,原树的生命和嫁接枝的生命结合;再到一定的时候,嫁接枝会长成一棵好树,之后结出我们想要的果实。只要两者分离,我们就得不到果实;两者只有结合才能产生第三物,我们认识到这个新产生的第三物,就是那棵给我们带来阿尔凡索芒果的树。(注:阿尔凡索芒果被誉为芒果之王。)
同理,只要身体与吉瓦(阴与阳)分离,第三物(神)就不会产生;人的身体就像树,内在的生命——纯净觉识(Shuddha Chaitanya),就像嫁接枝条;因此,阴与阳结合,就会产生第三物——神。内在的生命(内在的纯净觉识)本是神——那种无限的超自然力量,绝对的极乐;人的身体无非是神的形体。所以说我们实际上就是神,但却体验不到自己的这种真实状态;在获得这种体验之前,人的身体就没有达到其目的。在此之前,人的身体就像是一棵不结果的树,或是一个不育的女子。事实上,我们在体验自身——我们的真实状态、绝对极乐之前,应当把自己视作不结果或不育之人。
灵性上,不育女子的状态很高:她实乃处于神的状态。这个话题我之前已经详细谈过。但从世俗的角度来看,不育的女子总是渴望有孩子。有让不育女子生育的方法,例如念名(Japa)、敬拜、顺时针绕行树或神像(Pradakshina)、侍奉圣人等等。许多不育女子用这些方法取悦神,获得神的恩典并生下孩子。有些女子由于婴儿夭折,也采用这些方法来获得神的恩典,结果孩子得以存活并长寿。如果连女性都为不育而感到羞耻,难道我们不应为自己不孕不育而感到羞耻吗?她们采用这些方法来克服不育,难道我们不能采用类似方法来克服不育不孕——获得大我体验、大我证悟、我们本来的神圣状态吗?如果说人体下部开口可以生出人类的孩子,那么上部开口——梵穴(Bramharandhra)——则可以生出超人类的孩子——神。难道我们不应该这样思考吗?我们自身就是神;但因自身的错误命运而无法体验神;我们变得不孕不育。难道我们不应该尝试采用一些方法打开我们的梵穴,生出那个超人类的孩子——神吗?
再举个例子,有时候一棵好树受到寄生物的侵害;这种寄生物以牺牲树为代价而生长,致使这棵可怜的树再也结不出健康优良的果实,只能结出残缺无用的果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怎么做?我们会立即砍掉(消灭)这种寄生物,这样树就能茁壮成长,再次结出好果。同理,我们的这个实乃神体的人身,也被自我、世俗生活(Sansara)、欲望、妻子、儿女、金钱等等所侵袭和利用,结果使我们偏离了人身被造的真正目的。而要让人身恢复本来状态——神的状态,我们就必须借助于由善思、善行和善友所磨砺的敏锐理智,来斩断那些染污我们心灵的世俗生活和自我,这样我们才能回归本来的神性状态。当我们通过善思、善行和善友成功地摆脱对欲望及其对象的执着时,便克服了不育状态。当我们成功地从一切欲望、世俗生活和自我中解脱出来时,我们就回归到本来状态;那时我们就能体验由身体和吉瓦的结合,也就是由阴与阳结合所产生的超自然力量——神。因此,完全从所有欲望中解脱出来,将把我们引向大我证悟——神的状态——通过身体与吉瓦结合所达到的极乐状态。
(2)修习舍弃
欲望对象是什么? 欲望对象是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们感到愉悦并诱惑我们的任何事物。有时当我们开始失去或者试图脱离某样东西时,一定会感到痛苦,痛苦的强度取决于我们对该事物的执着程度。一个渴望获得神者,必然会承受因舍弃欲望对象而带来的痛苦。如果出于幸运或蒙神恩,经历这种痛苦的机会接连出现,而一个人能够坚韧、审慎且明智地承受,他就可以说在修习对欲望对象(世间之物)的舍弃(超脱)。
随着这种舍弃或者说忍耐修习的逐渐深入,内在的神——那种内在的无形超自然力量,就开始慢慢地在心中悄然显现。这种无形力量展现越多,忍耐力量就越大。当一个人开始毫不费力地自动忍耐时,当“我必须忍受”或“我必须努力忍受”的念头不再出现时,也就是说,当其心境变得如同树木或岩石,就像普拉拉德(Prahlaad)那样毫不费力地忍受侮辱、贫困和痛苦,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必须忍耐或正在忍耐时,那么这个人就已经达到了忍耐的极限;而忍耐极限之外便是神本身。
有些人不等命运强迫,便开始修习这种舍弃。他们仅接受那些勉强维持生活的欲望对象,并试图回避其余的一切。由于这是一种自愿的努力,因此伴随的痛苦也就不那么强烈。很多时候,一个人因缺少东西而感到诸多不便,但他不会抱怨,而是默默承受;即便这给他带来痛苦,他仍然会因能够摆脱它们而感到喜悦。
再举个例子,当钱财被偷走时,失主被迫与钱分离,这种强行分离带来巨大痛苦和震荡。在这种盗窃案件发生之后,人们常听见失主悔恨地说,还不如当初用这笔钱行善送人。这意味着他若为正当理由而放弃钱,就会感到喜悦。也意味着理由正当的自愿舍弃,即便可能会造成不便和痛苦,也会带来喜悦感——满足感。换句话说,为正当理由——真业(Sat-karma)——而舍弃的任何东西,都会带来满足——幸福感。因此真实状态(Sat-avastha)总是带来喜悦,更确切地说是充满幸福极乐,或者说就是极乐本身;这就是为什么自愿舍弃,或者说为了真业(Sat-karma)而舍弃不真(Asat),会带来幸福感。反之,盗窃造成的分离则导致强烈痛苦;天意造成的强行分离,诸如妻儿死亡,同样极为痛苦。这种分离何以如此痛苦?因为除了非自愿外,那也不是出自真业;换句话说,无论是盗窃还是命运造成的强行分离,皆源于妄业(Asat-karma)。如果真实状态充满幸福,虚妄状态则相反——充满痛苦。因此,但凡有痛苦之处,皆为虚妄状态,在虚妄状态中的任何脱离必然带来痛苦。不过,倘若有人能以耐心和毅力来承受这种强行分离,就会被引领到忍耐的极限;而在极限之外就是神自身。总之,自愿舍弃或者说为正当理由而舍弃,就是真业,总是带来幸福;而盗窃或天意等造成的强行分离,则总是导致痛苦;然而无论哪一种情况,在忍耐的极限之外,就是神本身。
由此可见,要与神结合,就绝对有必要舍弃那些被我们称之为“我们的”、为我们所热爱、所渴望的欲望对象——无论是自愿(喜悦)还是被迫(痛苦)地舍弃。这两类舍弃中,自愿舍弃显然更可取,因为更令人愉快。这种舍弃必须借助于并以我们最珍视的两样东西为代价——身体和吉瓦。我们如果不断地把身体和吉瓦用于真业,完全奉献给真业,就能舍弃它们。有一篇祈祷文是这样说的:“让我的身体倒下,完全用于您的事业。”当我们舍弃身体和吉瓦时,我们的状态就是这样。那时候,我们即便活着,也仿佛已经失去身体和吉瓦。如果舍弃微小之物就能带来如此大的幸福,那舍弃最珍爱的身体和吉瓦所带来的幸福,可想而知。
身体和吉瓦也是欲望对象——享受对象;当然它们对我们来说是如此之近,如此亲爱。我们并非对所有事物都一视同仁。身体和吉瓦是一切事物中最为我们所珍爱的。我们活着时,身体和吉瓦就在;所以当我们舍弃它们时,意味着我们完全放弃对它们的爱——对它们漠不关心。舍弃一样事物,然后没有它也行,无疑体现了舍弃精神;起初必须那样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舍弃。真正的舍弃是放下一切执着;绝不受某个事物吸引诱惑,即使它近在咫尺、唾手可得;我们必须完全对它无动于衷。在真正的舍弃中,事物的诱惑——我们对它的爱必须彻底消失,而不是这个事物本身。一个这般超脱世间万物,包括自己的身体和吉瓦者,就是获得资格体验神、与神结合、实现合一者。
随着对享受对象、欲望对象的舍弃逐渐深入,对与神相关事物的执着便自动增加。舍弃愈多,离神愈近。在这种舍弃(分离)修习中,我们无需特别做什么,就能获得神——与神结合;只是自然而然地获得神、获得极乐,也就是体验我们自身的真实状态——证悟大我。这种方法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任何人的指导,也就是说不需要导师(Guru)。你独立自主地修习。你的修习就是你的导师。只是开始与世界分离,你便自动开始与神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