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对巴巴的爱

作者:阿迪·K·伊朗尼发布于 2020年5月3日
[ 在这篇强有力的谈话中,美赫巴巴的门徒阿迪·K·伊朗尼,指引我们每一个人确立对阿瓦塔美赫巴巴的爱。]

 今天我们人很少;只有你们7位。数字7是很重要的。7一直得到美赫巴巴的重视。1922年,这个数字“7”与巴巴解释的圈子成员有关。7,14,28;是圈子成员数目。最初,巴巴使我们都兴趣高涨到一定程度,开始偶尔称某某人是他的圈子成员。那是一开始,也许使我们感兴趣到一定程度,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圈子成员,属于其中某个位置——每个人内心都在争取这种特殊位置。不过后来,巴巴使我们都忘掉它。这是他的工作方式。他灌输某个思想;鼓励我们渴求某个东西,刺激我们昼思夜想,之后,使我们彻底忘掉。就美赫巴巴的圈子而言,一个人在什么位置,不是他应该实际探究的。重要的是,他有多爱巴巴,对巴巴及其灵性地位有多大程度确信。

无论此人可能处于什么位置,或者他是否——内圈或外圈的——圈子成员,无论是什么,毕竟它是每个人身上的欲望,对于他和美赫巴巴的关系上,想拥有更大位置。但那根本不重要。因为巴巴本人使我们认识到,无论我们欲求什么,且不说我们对任何物质事物的欲求,即使欲求什么高级事物,终极意义上,对我们的灵性都没有帮助。最终,一个人不得不放弃欲望,而放弃欲望并不容易,因为人一直对欲望上瘾。只要人存在,欲望必定会在,欲望的念头可能来来去去。



 美赫巴巴说,一个人必须爱神,必须爱人类。一个人必须为神提供服务,为人类提供服务,因为神存在于两方面。一个方面是人格方面,另一个是他的非人格方面。神的非人格方面示现于每一个人——全体人类。而每个个体生命形成他的人格方面。遵照巴巴,我们都应当爱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幸福,甚至以自身幸福为代价。简言之,我们必须爱人。这就是神的一个方面。通过爱每一个人,我们爱独一的神。


我们也可以爱一个人内的神,但不是每个人皆成道者。将我们的思想专注于一位成道者,有意识的神,对我们最有帮助。这不代表,我们专注成道者时不应爱他人。

一切皆神,但困难不在理解神无所不在,因为神遍及一切。人们来问我:“美赫巴巴教了我们什么新东西?” 神无所不在,那是真的。但对我来说,想法是:“我从何处才能吸取上帝意识?”正如我们走近海洋时,海洋充满海水,我们却不能从海洋饮到一滴水,除非水被净化,引入管道;运到我们家,或者让我们可以得到,能喝到水。因此,神作为神,就像海洋;祂存在。但必须有个媒介,由此,我们作为人,才能利用海水。据说,只有神的赐福,只有成道者的赐福,我们才能得到帮助。说得很对。神一直准备着。成道者或阿瓦塔一直准备赐福你;那是他的唯一工作:设法把他本人享受的上帝意识赐予你,使你拥有同样体验。


 我们手里要做的,就是准备自己,使自己准备好,使自己契合于神人,以便祂的赐福可以有通道流经并抵达我们,使心灵觉悟。神的非人格方面无所不在,启悟我们的心灵。神的非人格方面无所不在,但我们不能从神的该方面实际达成很多。只有从成道者或阿瓦塔的人格方面,我们才能直接受益。阿瓦塔本人有人身,他既是人,同样是神。

我也是人,不过对我来说,要直接契合神是不可能的。我必须使自己契合神的人格(人性)方面,后者通过阿瓦塔本人表达并显现。所以说,我们通过服从,臣服于阿瓦塔是必要的。当我们将自己臣服于他,就意味着,自始至终,我们必须按他的调子起舞。我们必须契合他的人格方面。也就是,对阿瓦塔的个人服务是必要的。他在世期间,通过训练人们为他效力而赐福之,以便一个人能容易将其生活契合于阿瓦塔的生活。

阿瓦塔的生活处理一切宇宙事务。因此,人格的和非人格的,两方面携手并进。很多时候,阿瓦塔美赫巴巴的人性面想要根据我们进行调整,那不是很容易。我们必须顺从他的心血来潮。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做许多事,而头脑不会真的接受。假设有人告诉你,当时你感觉很饿,想吃东西,而阿瓦塔说:“不,你不应该吃东西。”你不得不决定支持他的指示,而非遵循自己的需要和食欲驱动。如果你的胃很饱,而阿瓦塔说继续吃,你不得不服从该命令。不是每次命令都如此对立,但很多时候,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一个人必须准备牺牲一切。不仅牺牲物质事物,而且牺牲生活中所有的心智偏好。即使一个人信某个神,若真把自己臣服于阿瓦塔,须将自身信仰倾向牺牲于他的旨令祭坛。他根本不能问“因何”或“为何”。无论头脑认不认可,问题都不浮现。所以说,它不容易。



 现在情况改变很大,现在阿瓦塔不在肉身中。这对美赫巴巴改变不大,可对我们改变很大。当他在肉身中,我们可以用全部感官看见他;可以走近他;可以敬拜他;可以向他祈祷;可以对他说话;可以通过直接联系他,解决我们的所有问题。可现在,他对我们背过脸去,差别对他而言,不如对我们这么大。因此这种情况下——有人未亲身见过美赫巴巴的情况下也是,问题产生了:我如何过此生?我深爱巴巴,想服从他,可需要一些指导。缺少该指导,我如何能在生活中进步?头脑会一直处于混乱。

头脑总陷入混乱。即使头脑看见某种简单明了事物,它也会制造混乱,因为头脑分割体验。灵统合体验。我们说,灵接近神——因神是“一”——他遍及一切。神无所不在,独一无二,人类却数目无量,有无量个体心,个个觉得自己有别于他人。这种情况下,何以创造那种一体感?藉由体验的一体感,只会作为美赫巴巴的礼物赐予你。你根本无法靠自己实现。不过,所生发的一体感,将由你直接体验,该体验一旦赐予,永不失去。 那是一种——对你来说,比你感受且认同为自己的身、心、思想、感觉、情绪更直白的体验。因此,巴巴会实际赐你的终极体验,会获得你的深切认同,乃至不会留下任何问题,因为你将直接体验上帝意识。现在,这一刻来临前,阿瓦塔的肉身又不在,我此生如何做人?我如何生活,才可以称为美赫巴巴的真正爱者,才可以说我把自己臣服于他?唯一途径是,通过我们的心灵,通过我们的爱。

假设我们在自身物质生活中,爱某人,或爱许多人,爱许多事物。我们无法描述或解释,喜爱某男子、某女子、某群人或某些东西的理由。爱在那里。因此,无论巴巴肉身在不在,那种爱的品质,每一个人心中都有。只是心灵需要方向,以找到值得爱的对象。另一方面,我们内有的爱力,被四分五裂,在世间饱受挫折,以至它实际上转入欲望的种种渠道。而欲望分裂我们的存在,使我们东奔西跑,所有的生活摸爬滚打,终无所得。可我们无法避免之。关于把全部思想精力专注于人身上帝的大话高论有何益处?我如何将之付诸实践?我如何才能将此思想融入生活?

只能通过爱做到。



 因此,须考虑的是:使我们自己确立那份爱。现在,问题来了,怎样确立那份爱?美赫巴巴不是来麻痹你,或从你自身生活的全部活动中利用你,这些生活都很自然;欲望是自然的;倾向是自然的;态度是自然的。无论从你的业相或癖好引发什么,皆是自然的。所以他不压抑它们。他让它们表露。他允许它们消耗,但不损害你的理想。其它情况下,倘若一个人属于世界,与美赫巴巴毫无联结,追逐欲望,继续沉迷欲望,永无止境。对于他,没有出路。但美赫巴巴的情况是,倘若你确立对他的爱,余下所有的事可能和另一个未联结巴巴的普通人并无二致,但有个主要区别,实质区别:那个未联结美赫巴巴者,在世间可能有的反应在捆绑他。而确立对阿瓦塔的爱的人,尽管他的欲望可能在,挫折可能在,脾气波动可能在,期望、成败、渴望可能在,可如果他的心灵彻底永远属于美赫巴巴,那么其余事物都变得次要。它们可能自然而然继续运作,消耗自身,乃至消失;而非把你越来越深拖入幻相泥沼。它们在那里消耗自身,使我们从痛苦从幻相解脱。


一个契合美赫巴巴者的日常活动,和另一个世间人的活动,两者可能看上去类似相像——基本看不出有何不同。就进行的活动而言,在功能方面,它们显得毫无二致,可在动力方面,它们不同;在构成上,它们差异甚大,因为一旦心灵属于阿瓦塔,那么整个生命就为了阿瓦塔。但由于过去印象的负担,它一直是我们头上的债,必须被消耗,必须被抛弃。它是通过我们内心思想和行为的自然过程被抛弃的。但要到达这样的状态:所有这些行为,你的思想和行为结果,皆被阿瓦塔的赐福抵消。    



 他有某些基本指示,你必须遵守。如果你那样做,那么……当然,你对他的臣服,对他的服从,始终要强化。否则,它只是一种智力服从,光满足我们的头脑,自称:“哦,我将去参加美赫巴巴中心,读《语录》。我梦见了美赫巴巴。我去唱颂他;向他祈祷;念他的阿提。”那是不够的。这些可能有助于创造一种氛围,可它不会转化你的生活,除非你确立对他的爱。当你确立对他的爱,其余的事可能发生,但不能说你的所有活动皆处于美赫巴巴的指导下,除非且直到你完全巩固对他的爱。

因此,为了成为美赫巴巴的门徒,为了成为美赫巴巴的真正爱者,务必使我们的生活以这种方式去契合。这种生活契合是什么?逐渐确立对美赫巴巴的爱。这点在我们手里。

爱不是一种从别处分离出来,注入心灵的东西。爱已经在。唯一需要的是引导,是方向,由此应该使它流动。一切时间我们生活的首要主题,应感到自己永久确立对美赫巴巴的爱。他不需要你爱的任何证据。当你爱上某个男子、女子或小孩,会试图获取外部证据、逻辑或论据来证明你的爱,以感觉你确立那份爱吗?那是如此自然。同样,你和美赫巴巴的生活,他的生命为你掌管了赐福,是最自然的。有时候,由于这点,人们不容易领悟或理解美赫巴巴对一些事不得不说的话,以及他会如何促成你的内在转化。美赫巴巴的灵性,与你的日常生活完美协调。他不要求你特别费劲,去从事任何瑜伽练习,任何静心练习。有人可能做静心,有人可能练瑜伽,某种程度上,他们可能会受益。但一个人必须跨越生命海洋以证悟至高存在。那么,他必须以最自然方式顺应潮流,在已经成道者的引导下,确立对他的爱。  


作者:阿迪·K·伊朗尼

石灰译自《辉光》杂志 2010年春季刊
HOW MEHER BABA WORKS WITH HIS DISCIPLES
《 GLOW INTERNATIONAL》  SPRING 2010 ISSUE